對西城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判決的 調查申請及投訴書
對西城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判決的
調查申請及投訴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協商會議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共產黨北京市紀律檢察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北京市政治協商會議
北京市第二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
共產黨西城區紀律檢察委員會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代表大會
北京市西城區政治協商會議
我叫白某某(以下稱[投訴人]),回族,今年81歲,原北京市宣武區19、20屆人大代表,20屆政法委員會委員,曾受國家領導人賈慶林、金人慶的接見。現因西城區人民法院【(2014)西少民初字第3623號判決書】(見附件2)向上級部門和領導遞交此份投訴材料。
2013年11月5日上午10時,我女兒墜樓身亡,含恨離世。[投訴人]白發人送黒發人,欲哭無淚、悲痛欲絕!而后因女兒金景鴻遺產問題,外孫不孝,全無尊卑長幼,離婚女婿挑撥,態度蠻橫無理。[投訴人]年事已高,財產何用?只因心中怒氣難以遏制訴至西城區人民法院,愿借司法公平、公正以解心中怨氣。然而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投訴人]敗訴。因[投訴人]年老多病,難以承受訴訟拖累,不愿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但心中對西城區法院的不公判決無以忍受。現正式投訴西城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并要求相關部門調查核實。以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指示。理由如下:
一、《判決書》訴訟過程中的不公之處
西城區人民法院在無論是在訴訟程序還是實體裁決上都明顯不公正的。
(一)原告、被告、法院的訴訟過程簡述
1、[投訴人]原告訴訟請求、證據和理由:原告要求繼承財產(判決P2行3)
2、被告人反駁原告請求、 證據和理由:存在“保證書”是附條件的贈予合同,原告訴訟財產不是繼承范圍(判決P2行后2,P3行2)
3、原告反駁被告贈予合同依據和理由:“保證書”不是贈予合同(見庭審筆錄、庭審錄相、代理人質證意見)
4、法院繞過爭議焦點“贈予合同”判決:“保證書”是附件條的民事法律行為,原告敗訴(判決書P6行16)
本案原告訴訟前專家會診:原告勝訴機率較大;應強調原告繼承的舉證責任;被告以“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應訴對原告不利。
在本案訴訟中原、被告一直爭議和圍繞“附條件贈予合同”,全部庭審無一句“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在此前提下判決書以“附條件的贈予行為”為判決依據。可以認定法院喪失基本公平、公正之原則,為被告找理由、找借口。
若此訴訟,要代理人何用?法院完全可以代表被告應訴!
(二)“保證書”的證明作用(見附件1)
1、原告的繼承證據確實、充分、無懈可擊;
2、“保證書”簽定為傾向性認定,《司法鑒定意見書》表述為:(1)紙張陳舊,并且被撕去首部;(2)背面有無用之字跡;(3)形式與處分巨額財產的莊重性不符;(4)沒有一式兩份;
3、前述問題眾多的“保證書”證據不足以推翻[投訴人]原告的繼承證據;
4、庭審錄相已經揭穿了被告的證人證言,即:開庭前為串通證言拖延時間;二次開庭前王健與兩名證人在飯店共謀證言。此種證據法院竟能認定,奇哉怪也。
(三)匯報爭議焦點的以偏概全、斷章取義
1、本案被告代理人庭審中的反駁觀點一直堅持“保證書”是“附條件的贈予合同”。
2、法院在匯報請示和認定中卻認為爭議焦點是“保證書”的性質和作用。
3、“性質與作用”與“是否贈予合同”是似而非,裁決者玩什么文字游戲?
(四)“保證書”的性質認定
判決書認定“保證書”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是附什么條件呢?本案只能是附死亡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附死亡為條件的法律行為難道不是遺囑嗎?若存在以死亡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還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設立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做什么?
本案西城法院盡量回避遺囑繼承只是因為:此認定對被告無利,“保證書“是無效遺囑。
二、本案訴訟過程中的奇怪之處
[投訴人]與代理人充分交流溝通后,了解到訴訟中存在其他情況。
(一)【(2014)西少民初字第3623號判決書】同時存在著:轎車、勞力士表、象牙、犀牛角的爭議。
原告在此爭議中盡量讓步、妥協、省去法院的麻煩,不斤斤計較,只為謙卑能換來公平和正義,西區法院卻以原告的謙讓當成[投訴人]的軟弱,而先后出了兩分不公判決。
(二)西城庭審后審判員多次暗示原告勝訴
庭后交流中審判員多次向原告代理人表示,被告代理人完全不了解案情;
訴訟有風險,房產鑒定費可能獨自承擔,[投訴人]和代理人都完全清楚。如果不是綜合分析庭審情況,如果不是審判員說:“被告也不申請鑒定啊?”原告不會花費巨額房屋評佑費5萬2千元;
(三)西城少年庭庭長(甘某某)涉嫌指示影響判決
審判員一次與代理人庭后交流說:庭長叫我(審判員)去談話,說“這么大的標的額的案子難道你(審判員)要一個人決定啊!……
因此[投訴人]原告有如下懷疑,希望上級部門給予查清。
1、懷疑西城少年庭庭長(甘某某)干涉合議庭正常、獨立裁決;
2、懷疑西城少年庭庭長(甘某某)在向上級請示、匯報和說明時有傾向性并斷章取義,以偏向被告。
3、懷疑西城少年庭庭長(甘某某)與被告代理人王健有利益輸送而枉法干涉裁決;
三、[投訴人]白某某的要求和建議
(一)要求對判決的程序、實體和過程給出合理解釋;
(二)要求對判決的評議、匯報和指示給出是否異常的說明;
(三)要求對西城區少年庭長(甘某某)是否與王健存在共同的相識第三人進行調查
(四)要求對西城區少年庭長(甘某某)是否枉法干涉裁決給予認定
[投訴人]白某某強調并聲明:[投訴人]不確定少年庭庭長(甘某某)是否違規和違法,[投訴人]只是懷疑其違規和違法,[投訴人]只是希望上級部門調查后以解我心中疑惑,若少年庭庭長(甘某某)是公正廉潔的法官,[投訴人]將正式向它說聲:對不起,你是經得起考查和檢驗的審判員!
[投訴人]白某某為國為黨生活、工作、奮斗80多年,此次訴訟敗訴對我打擊很大,也疑惑太多。我只希望上級部門和領導給我正式的回復、解釋和說明。
因本人年老多病,請予我的律師朋友董艷國聯系18611685100。
投訴和調查申請人:
年 月 日
趙新春律師
電話:13520709812
地址:北京朝陽區朝外大街乙12號昆泰國際大廈1009室(朝陽門地鐵站A口出東行300米路南)
QQ:2482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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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證號:1110120081052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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